申请条件:
本市的部队、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经批准建立的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拟落户人员达到一定的数量有设立集体户必要的,向单位注册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申请材料:
(一)部队、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
1.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
2.批准单位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3.单位注册地址的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明;
4.本单位编办核定的编制数或者从业人员花名册;
5.本单位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1)设立集体户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寺庙、人才中介机构等单位。
(2)设立集体户的基本条件为:一是单位有所有权的宿舍房屋;二是符合办理集体户口条件人员要达到10人以上的;三是单位指定有专人负责保管《集体户口簿》和管理集体户人员的变动情况。个别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学校、人才中介机构等单位无集体住房,但确需建立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可适当放宽相关限制。
(3)设立集体户的审批:单位申请建立集体户的需持单位(机构、企业)证件、建立集体户的申请、集体住房证明、落户人员身份证明,由县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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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开具在职证明,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请挂靠。
在职证明
兹证明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年x月x日起为我公司正式员工。因就职公司目前无公司集体户,同意XXX刚户口挂靠在XXXXX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公司印章
公司法人
日期:
,基本格式如上,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必须要用公司的抬头纸来打印。如果没有抬头纸,就必须自己在页眉上打上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和公司联系电话。另外,写的电话必须是能够确认这件事情的,万一是前台接到说不知道有这个人,那么这个材料就会变成虚假材料,会很麻烦,一定要注意!希望你的材料能够办理成功。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