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 学员报名表;
(2) 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
四、办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书统一在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这个需要先报名,领取报名登记表,然后等待进一步的培训和考试通知。请注意现在的证书有效期已经延长为四年了。
联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部门,一般是在质监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学习考试合格后到质监的特种设备部门领取证书。
技术监督局报名 等待开班 培训 考试 合格发证
具体是哪个工种?叉车,焊工,行车等,是分开的,具体问当地的安监局。
无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