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而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者可求助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责令其限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扩展资料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看来你是挺懂法和挺有心计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单位解除你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你不能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因为除了录音以外,你是没有其他证据的,而录音在仲裁以前是千万不能露出来的。你如果有劳动合同,你现在可以采取激将法,申请劳动仲裁,告他们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给你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这样可以一箭双雕,一是逼迫单位做出选择,二是可以将他们激怒,让他们主动解除你。这时你可以静观事态的发展再做决策。
当然你也可以凭借录音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给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现在,你们公司只给你辞职申请书,应该是想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变为 你主动辞职,以此来规避他们要负担的经济补偿金。
现在如果单位没有通知你最终上班的时间,你就继续上班下去吧(免得你去投诉,单位又矢口否认辞退的),如果哪天他们不让你去上班了,你可以持现在的员工卡,工资条、工作日志等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楼主我发生了和你一样的事情,能请问你最后怎么解决的嘛?我现在真的很苦恼,如果能解答真的很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