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前述结算协议和前述补充协议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则结算条款的效力不因原合同的效力而有改变。建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工程结算方式规定为有约定从约定,这里的约定没有强制要求是原合同中的约定。
发、承包双方应签署工程总造价结算协议
可以进行工程决算。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