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移的具体步骤

2024-11-26 03:47: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咨询迁入地户口迁入政策,依据符合条件的迁移材料准备个人申请、相关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服复印件,提交迁入地派出所审核上报审批;
二、审批批准后,迁入地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有迁出地留存联和迁入地留存联);
三、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和户口簿、身份证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出地派出所留存迁出地留存联、签发《户口迁移证》,在户口簿上迁出人相应栏目注明迁出注销时间、原因并加盖章;(此环节可由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代为办理)
四、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拟入户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入户手续,采集迁入人人像照片。根据迁入人本人自愿选择是否换领身份证。

注意:《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一般40日,《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般30日。

回答2:

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这样就不需要户口本了,在法院判离后,就可以迁户口了

回答3:

离不离婚和迁移户口没有关系、这要在准备迁入地户籍科写个准迁证、或接收地写个准迁证、在拿户口本到户后现所在地户籍科、办户口迁移就可以了、很简单的、必须有接受地的准迁证

回答4:

先办理离婚手续再去派出所迁移户口!

回答5:

不同的行”政“村之间迁移户口,只能是投靠迁入(否则都会改变户口的农业性质),迁移的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