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供销社没有权拍卖,但也不可以收回。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一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九条,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条,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三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没有权利拍卖。也不可以收回集体。
供销社属于集体企业,但从土地提供给供销社使用开始,就已经属于划拨使用,换言之,就已经不属于原集体了。而是属于供销社这个大集体所有。但是供销社并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拍卖。
如该土地改变用途或实施出让,必须经国土局挂牌并交纳土地出让金方可进行拍卖。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供销社属于集体企业,但从土地提供给供销社使用开始,就已经属于划拨使用,换言之,就已经不属于原集体了。而是属于供销社这个大集体所有。但是供销社并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拍卖。
如该土地改变用途或实施出让,必须经国土局挂牌并交纳土地出让金方可进行拍卖。
原则上可以、但看供销社是否还在使用、如拍卖、要照顾所有人、及使用人实际情况、很复杂。
集体土地不归某一个人所有,供销社某个人无权建起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