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员(单/双)根据其参加比赛的级别以及所获得的名次获得相应的积分。运动员(单/双)所获积分取决于他们自所参加比赛的抽签位置所在轮次前进了多少轮。如果运动员(单/双):
(1)在第一轮中遇轮空,随即在第二轮被淘汰,他们将获得第一轮负者的分数。
(2)在第一轮中遇轮空,在第二轮获胜,在第三轮被淘汰,将获得第三轮负者的分数。
(3)在第一轮对手弃权,第二轮被淘汰,将获得第二轮负者的分数。
(4)在第一轮中遇轮空,在第二轮遇对手弃权,在第三轮被淘汰,将获得第三轮负者分数。
(二)积分的计算1、单项比赛:以下各表为国际羽联所批准的国际比赛和中国羽协批准的比赛的相应分数。运动员(单/双)按照比赛的星级和比赛成绩获得相应积分。
名次 单项比赛星级
7* 6* 5* 4* 3* 2* 1 A B
冠军 600 540 480 420 300 240 180 120 60
亚军 510 459 408 357 255 204 153 102 51
3/4 420 378 336 294 210 168 126 84 42
5/8 330 297 264 231 165 132 99 66 33
9/16 240 216 192 168 120 96 72 48 24
17/32 150 135 120 105 75 60 45 30 15
33/64 60 54 48 42 30 24 18 12 6
65-128 30 27 24 21 15 12 9 6 3
129-256 12 10.8 9.6 8.4 6 4.8 3.6 2.4 1.2
257-512 6 5.4 4.8 4.2 3 2.4 1.8 1.2 0.6
513-1024 3 2.7 2.4 2.1 1.5 1.2 0.9 0.6 0.3
(国际羽毛球赛事共分为7个星级,世界锦标赛、奥运会羽毛球比赛属7星级比赛。)
2、团体比赛
(1)国际比赛:在52周之内代表中国国家队参加苏迪曼杯、汤姆斯杯、尤伯杯、亚运会男、女团体赛、亚洲杯比赛的运动员(对)所获积分由个人平均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
a.个人平均分:每个出场运动员均可以得到其该单项的个人平均分(计算个人平均分的方法如下)。
b.奖励分:运动员每赢得1场比赛将获得50分奖励分,奖励分可以累加。
(2)国内比赛:运动员52周之内所参加的团体比赛,在每个比赛中取其积分最高的一场比赛计算该比赛的积分。一场比赛所得积分由个人平均分和奖励分两个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a.个人平均分:运动员(对)参加团体赛的一场比赛将获得自己积分的平均分(计算个人平均分的方法如下)。
b.奖励分:如果运动员在团体赛的一场比赛中获胜则会获得奖励分。奖励分的分值按对手平均分的1/10计算。
(3)个人平均分的计算:如果1名单打选手或1对双打选手在过去的52个星期里打了不足6个比赛,用赢得的比赛的积分数除以参加比赛的次数。如果1名单打选手或1对双打选手在过去的52个星期里打了6个或更多的比赛,用赢得的比赛的积分除以5。
四、排名在最近52周内参加5次或5次以下比赛的运动员(单/双)的最终积分为其参加比赛所获积分的和。在最近52周内参加了6次或多于6次比赛的运动员(单/双)的最终积分为其参加比赛所获积分最高5次的和。运动员(单/双)以算出的分数分单项从大到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