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为1620-1200-45-85-10.01-4.29-1.5-2.4-137-30=134.8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34.8*25%-30=3.7万元其中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按照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扣除,即60*6%%*8/12=2.4另外管理费用137万元不知是向谁支付的,如果向总公司支付,应提供支付项目、支付依据、支付文件等等;如果向无关联的其它企业支付,则不能税前扣除。呵呵,计算所得税想得太多也会影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