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婚一审已经判决,法院判决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分割50%,我应该怎么上诉才能撤销对财产的分割

2024-11-24 0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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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你表述有问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还判决分割50%?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空间或百度

回答3:

你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判决的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

回答4:

找出不是共同财产的证据

回答5:

对与财产问题的上诉 首先你要有足够不是共同财产的证据 还要请个好的律师

回答6:

咨询专业的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