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做财务报表上报税务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二、如果不报表,可能会被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只要税务局要求你报的,你应该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当营业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的20%以后,要主动要求税务局调整税额,否则俺偷税处理的。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