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有此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在增值税会计核算时,应视同销售。用积分况换商品,从本质上是你公司的一种促销手段,但实际上也是一种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所以符合该规定,应按视同销售进行处理,可以做分录:、借:营业外支出或主营业务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兑换的商品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个人理解,可以按兑换的商品的成本*增值税率得出)
借:管理费用-业务宣传费 货:存货 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