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现在就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所有工伤费用
您好,工伤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或者解除的,单位应按照标准支付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这个从劳动合同终止后开始支付。
是要等你合同期满或者你本人辞职才可以拿到,没有时间限制;
国家规定就是你要离开公司才给这笔钱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关系保持期间,只是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旧伤复发的医疗补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为伤残影响再就业择业和待遇的补偿。该两项费用支付之后,本次工伤保险关系终结,工伤职工不再享有工伤方面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