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既然享受了父亲留下的遗产,那么从人的道德要求上讲,就应该安葬父亲。 如果儿子不愿安葬,那么也可以由别人安葬,但是,别人安葬的费用,要从遗产中支付。
必要的安葬费应从遗产中扣除后再继承,或者由继承人垫付后从遗产中多分。享受继承的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不是必要的丧葬费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这种支出一般都是协商解决,只能用道德约束。
既然有遗产,就可以从遗产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哪有不办丧事先接收财产的?!
这样的问题都问的出来!相当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