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
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常被认为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的指标。
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总体经济状况重要指标,但不适合衡量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经济状况,因为每个城市的生产总值上缴上级或国家的量都不同,所以在每个城市留下的财富就不一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内生产总值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GDP 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1、生产法是从价值创造的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核算期内全部最终生产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
核算公式:GDP= 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是从形成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反映最终生产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
核算公式:GDP= 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去向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
核算公式:GDP= 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GDP的表现形态
国内生产总值(GDP)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
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出产的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
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GDP是如何进行核算的?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理论上三种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
1、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
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
核算公式为: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核算公式为:GDP =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3、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
核算公式为:GDP=C+I+G+(X-M)。
核算范围
一、生产范围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
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
第三,自有住房拥有者为自己最终消费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务,以及付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生产。
生产范围不包括不支付报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
二、地域范围
GDP核算范围原则上包含了位于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的经济活动。本报告中的季度GDP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的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GDP就是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即是国内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