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就业协议上的条款提前进行辞职申请,持分公司同意的辞职申请再去总公司提取档案。告诉你一个好办法,以后不要再将档案和户口存公司了,可以存在当地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交流办公室等地方,一年只要交上一点费用就可以,再次辞职、离职就方便了很多。不过你最好还是到当地了解一下,我们浙江是可以这样的。
我认为:
1 就业协议是和总公司签的,你现在就是总公司分配你去分公司工作。工作了半年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吗?那是总公司的错(违反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即使是试用期也应该签劳动合同的!
2 没有劳动合同相当于你和总公司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你可以随时可以走人。处于礼貌可以事先说明再走。
3 你可以回老家找工作,由那里的工作单位去属地人才交流中心开调档函把档案调回,当然别忘了户口,向那单位属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回。
在家附近工作还不如转回家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