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从数额来看,涉案1000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构成盗窃罪,在经济发达地区构不成犯罪,可按治安案件处罚。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金额不大,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但一般进行治安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
理论上说,盗窃2000元以下够不上犯罪,只能用治安处罚条例来处理。不过,在中国就难说了,喝开水都能喝死人。如果当地派出所已经完成年度治安任务你可能运气好拘留一下放人,运气不好什么罪安不上?
朋友,我想知道你的朋友是在哪里作案的,因为如果盗窃要入刑的话必定要达到一定的起刑标准,而每个地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盗窃金额达500元以上就可以入刑,而有的地方需达到2000,所以你可以查一下你们当地的标准到底是多少。至于派出所会不会故意整成犯罪,我觉得一般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如果不构成犯罪而依犯罪对待,那说明派出所违法乱作为,你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为自己主张权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