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后公司还欠1年多的保险未交,我辞职会怎样

2024-12-29 16:39: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上面的法律规定,我的空间基本上都有,如果找不到,也可以到网上搜索。

回答2:

有合同应该是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辞职,因为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
如果之前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是没办法缴纳 保险,那部分保险可以和公司协商补偿给你
因为那期间没有营业执照,所以也没办法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回答3:

自己辞职按理是要提前申请的,根据公司的制度规定时间,至于是否要补偿,你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

回答4:

首先,公司应该自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给交社会保险,如果没交,应该补上,如果你离职公司不给补,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告他,会赢的。
其次,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应该写着辞职的具体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那就不需要遵守,如果写了,就还要提前走的话,就需要赔偿违约金。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乐意效劳。

回答5: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之前的工作可以认为是劳务关系,单位可以不缴纳保险费。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提出辞职,应当提前30日书面申请。
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