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之规定,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做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