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的关系
从主体上来看,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组织和当事人。
而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组织包括律师机构、公证部门、仲裁机构、劳改机关;当事人包括法人和公民,他们进行诉讼或处理某些法律文书,也要依法制作具有某种法律意义的文书。
而诉讼文书是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等向法院提交的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文书,如起诉书,答辩状之类。法律文书按处理问题的途径或方式可分为诉讼类和非诉讼类。
诉讼类案件可按诉讼的性质分为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三种。
非诉讼的包括公证证明的、仲裁裁决的、人民调解的、行政机关处理、处罚的和复议的等。从专业的法律分类来说,诉讼文书毫无反抗之力的任由法律文书的控制摆布,在法律文书的外延之内。
2、法律文书和司法文书的关系
司法文书从属于法律文书的种类。司法文书是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诉讼文书是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等向法院提交的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文书,如起诉书,答辩状之类的文书。
司法文书主要是指司法机关也就是法院和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要用到的,当然还包括与法院检察院打交道的律师和当事人用的。
但法律文书就更广了,只要是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应该都算。比如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其相对人就是非讼机关当事人。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司法文书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
诉讼文书是以正确为原则,以鲜明为旨归,凡是在其中提出了诉讼当事人自己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的根据,并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文书,就叫起诉讼文书。
参考资料:
法律文书_百度百科
司法文书_百度百科
诉讼文书_百度百科
1、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的关系
从主体上来看,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组织和当事人。
而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组织包括律师机构、公证部门、仲裁机构、劳改机关;当事人包括法人和公民,他们进行诉讼或处理某些法律文书,也要依法制作具有某种法律意义的文书。
而诉讼文书是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等向法院提交的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文书,如起诉书,答辩状之类。法律文书按处理问题的途径或方式可分为诉讼类和非诉讼类。
诉讼类案件可按诉讼的性质分为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三种。
非诉讼的包括公证证明的、仲裁裁决的、人民调解的、行政机关处理、处罚的和复议的等。从专业的法律分类来说,诉讼文书毫无反抗之力的任由法律文书的控制摆布,在法律文书的外延之内。
2、法律文书和司法文书的关系
司法文书从属于法律文书的种类。司法文书是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诉讼文书是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等向法院提交的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文书,如起诉书,答辩状之类的文书。
司法文书主要是指司法机关也就是法院和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要用到的,当然还包括与法院检察院打交道的律师和当事人用的。
但法律文书就更广了,只要是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应该都算。比如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其相对人就是非讼机关当事人。
法律文书、诉讼文书、司法文书的区别
法律文书是一个大的概念,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诉讼文书属于法律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等向法院提交的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文书。诉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答辩状等几种。
司法文书主要是指司法机关也就是法院和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要用到的,当然还包括与法院检察院打交道的律师和当事人用的文书。
参考资料:法律文书_百度百科 ;司法文书(术语)_百度百科 ;诉讼文书_百度百科
1、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2、司法文书(judicial records)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诉状等。
3、以正确为原则,以鲜明为旨归,凡是在其中提出了诉讼当事人自己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的根据,并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文书,就叫起诉讼文书。
4、诉讼文书的种类:诉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答辩状五种。
扩展资料:
1、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
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司法文书(judicial records)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文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文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诉讼文书
牢牢抓住一点:制定主体不同!
法律文书范围最大,几乎囊括所有文书,除了不受法律调整的文书(比如:一般的情书)
司法文书是国家机关机构制定的文书,比如:判决书,公证文书,裁决书等
诉讼文书是涉及诉讼程序的文书,比如:起诉书等
(个人理解、望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