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需要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股东恶意导致公司亏损,致使债务人无法受偿,股东就得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了。
现在这种股东较多,把公司财产都转移了,然后账上没钱了,就是个皮包公司。
所以你得和其他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干股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亏损你走就行了盈利你就分了钱在走就行了
没有任何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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