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婚姻法》出台,房产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的区别,也与《婚姻法》无关。
但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为房子的共有人。此时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加名应视同赠与,需要走赠与(等同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较多金额的税费。
而婚后加名则不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的规定,不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婚后房产证加名远比婚前房产证加名经济实惠得多。
您好,朋友,本人企业法律顾问。希望能够帮助您
1、您好,朋友。婚前加跟婚后加没有什么区别。我的分析是。是婚前存在财产协议,对于婚前跟婚后加名做了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的产权归属来。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2、手续费用是一样的,是要当时的房产交易政策及比例是多少
比如房价是100万,女方加名后约定比例是1%,则需对女方所占的价值即1万元,按照交易税率计算费用,如果没有做约定比例,按照一半即50万元乘以交易税率计算费用。
明白了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咨询我
补充下,上面那位兄弟,建议查阅相阅相关政策后再回答,免得误人子弟。
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婚后房产证加上名字流程: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元贴花费、25元制图费。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婚前加名可按赠与或买卖方式办理,但需缴纳高额税费。 婚后加名属于更正登记,免缴契税、个税和增值税。 所以婚后加名最省钱。
加名后,就属于两个人共同所有。
婚前加名,属于赠与,要交纳契税、房产税。
婚后加名,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