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是他人代签的,并且你不追认的情况下,肯定是无效合同。
其次,如果你已经与B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实际已经在A工作,可以确认你与A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有两个关键问题:1、你与B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无办理手续,有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涉及举证问题);2、你在A公司工作期间工资是由谁支付的?A或B?实际并不以你有没有换工资卡作为标志,而是实际上是谁向你支付的工资,即是谁把工资转入你的银行帐户。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A与B之间有没有关联关系,比如是同一公司控股、同一集团内、有相同的股东等等。如果两者有关联的关系,你的案子从技术上讲,难度就要低很多。甚至可以要求两者共同向你承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你在与B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与A或B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你都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的工资,从你与B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到A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计算至你离职日(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二倍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你的当月工资乘以二,因为公司已经向你支付了一倍的工资,所以再需要补发一倍即可。
如果你要以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若你的工资是由B公司支付,建议你可以将两公司列为共同的被申请人。
你已经与私人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和缴纳社保。
可以的。具体事宜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咨询 。
完全可以。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