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托收一般是指在信用证有效期终结之后,或者单据与信用证不符的情况下,议付行已经拒绝按照信用证下的单据接受单据,受益人仍然要求议付行将该信用证的单据转递给开证行的行为,为信用证下的托收。
信用证托收是指在信用证项下,由于单据有实质性不符点,而又无法更改,就改用托收方式邮寄开证行,开证行就是托收的代收行,这种情况下,客户付款就能拿到单据,否则货权还在出口商手中,不会造成钱货两空的情况发生。
出口托收跟信用证托收并不完全一样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间信用的一种特殊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针对国际贸易的进出口交易
我是交行出口信用证审单员,有其他问题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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