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式员工有签合同,现要离职,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部门主管不给予批准,请问他这么做合法吗?

2024-12-28 17:33: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主管不予批准是不可以的,理论上通过一个月的工作交接就应该批准离职。
不过人总是要讲人情世故,如果在公司时间长了,大家有感情,肯定不希望有同事离职。新人总没有老人好嘛,可以看看是否能通过加薪的方式继续留下来。
如果在公司做的不顺心或者有更好的选择当然就一定要辞职了,不过辞职之前一定要交接好

回答2:

1、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必须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3、如果单位不给办理手续或者不让你离职,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员工有权提出辞职的,不过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单位不得强制不批准。
可以想劳动仲裁部门举报

回答4:

单位没有权力不批准劳动者离职,劳动者离职不用单位批准,提前通知期一到,劳动者就可以离职,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单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回答5:

提前30天
如果不批,你可以直接走人
(你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