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而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的,一般可以采取抽签等方式确定。一般情况下评估报告可作为对被征收人补偿的依据,因此,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时,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或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当然也可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