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本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他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内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他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沈阳、大连居民)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5)公安机关信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办证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申请赴港澳逗留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赴香港就学、就业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③在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④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类“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赴港澳逗留签注。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办证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不含外省市户口人员),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受我省工作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的申请人和我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①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备案审批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单位派遣涵
②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每次申请均须交验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许可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备案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以及单位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受同一单位派遣的申请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不包括异地申请商务签注情形)。
(2)申请人常住户口系外省市的,异地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每次均须本人亲自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不适用委托代办。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人民币/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人民币/件多次有效签注100人民币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申请赴港澳其他类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
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③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省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证明原件,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其他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办证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一、申请方式
(一)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除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外,其它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区的,也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四)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原证件。
(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七)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办证时限
(一)对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台的,提供相应证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人民币/证;一次有效签注20人民币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人民币/件;繁体加注20元人民币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民前往港澳定居办理
一、申请方式
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定居人员必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1、申请赴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
(1)结婚证
①在大陆登记结婚的,须提交夫妻关系公证书;
②在港澳登记结婚的,须提交由港澳律师么认证的申请配偶来港定居声明书;
③在外国登记结婚的,须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明认证书。
(2)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2、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3、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孤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主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4、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四)申请人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五)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的其他证明。
三、办证时限
(一)各类申请人具体打分标准以当年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办法为准。对于已达到赴港澳地区定居分数线申请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公布放行赴港澳定居人员名单。签发证件前15天,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张榜公布申请人信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申请人。
(二)公布发证名单15天后无异议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即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并将证件当面交申请人。持证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身份证的回执,领取证件。
四、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人民币/每证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4、由于赴港澳地区定居需根据定额以及申请条件打分排队审批,故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申请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尽快告知受理机关。
你好!
首先,旅游有时间限制的概念,不知道你从哪儿得到的,似乎有些不正确。此处的勾选,仅仅是想知道你办护照的目的。作为出国用证件,因私护照的有效期是定下来的,不会因为你是旅游、商务或劳务的目的而有所改变。否则,每年出国旅游两次的人,要申请两次护照,就会很麻烦。
也就是说,以旅游为目的,申请的护照也是可用的。
其次,即使以劳务目的申请护照,也未必就一定需要劳务合同,通常对方公司的一个邀请函也会管用的。现在的护照控制已经不是非常严了。具体你咨询一个出入境管理处最为可靠。当然,地区不一样,严格程度可能有差异。但大的方针应该是一样的。
楼主你好,护照是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办理,拿户口本和身份证过去填写一个表格,照相就行了,2周可以拿到,200的样子。一般您填写旅游就是,因为以后您要出国商务,劳务什么的也是这本护照。谢谢
护照是个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的,护照表选什么都不影响的,当然选旅游就最容易的了,不用其他资料补充,你放心选。
签证就到你所需要去的国家的大使馆办理,如果你当地有大使馆最好,另外有该国的一个公司做担保就容易获签。但是如果这公司还没有在缅甸注册和运作的话,劳务签证基本上很难签到,只能试试申请商务签证。
护照办理说明:
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及复印件 到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 填写护照申请表
办证费是200元 + 照相费 + 邮寄费(可以自取,免邮寄)
你的情况只能办商务签证。
有专门代理签证的公司,他们会为你办理好一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