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叫做海外支票托收,也就是委托银行向出票行收取支票款项,但最大的问题是大部分银行都不办理美国的支票托收,原因是美国的法例规定,支票的追溯期为6年,即支票兑现后的6年时间内,出票银行随时都有权追溯票款,作为收款银行,托收回来的款项已经兑付给客户,万一受到追溯,损失的就是银行。 因此,建议你的同学还是通过国际电汇给你汇款,方便又快捷
光票托收,就是由客户持外国带回国的支票,到银行委托银行将票据传送回原开票行。经开票行核对签字无误,账面资金充足后,付款给国内收款人的业务。前后第一次去委托票据和第二次领款,都必须是同一人,因为可以代办,大约20-30天左右钱就回来了。但是要本人办理,代办手续复杂。
这个业务本身能够把国外的钱不通过汇款等高额手续费的方式转移回来。只是时间长而已,容易有汇率上的损失,如果结汇的话以钱回来后到达账面时间的汇率进行结汇,而不是以送交票据时间的汇率进行结汇。不换成人民币的话,就没关系了。
但这个业务也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票据本身。如果是美国的支票,在美国不受限制,那么也能够在国际上进行托收。但如果是类似中国的本票的话,票据上注明该票据“只能在本市使用”,有了这样的限制性字样,就不能视为通用票据,银行也无法代为托收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