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要看孩子是没办法拒绝的,除非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
2.既然来看孩子,那么你可以要求男方提前通知你,在你安排好时间后告知男方,才可以来看孩子;并且你可以要求,男方不得单独和孩子在一起,需要有你或者你的家人在边上;还有一个,我个人觉得很重要,离婚后,男方或者男方父母来看望孩子在前面的条件下,还要保证不得对孩子灌输一些不好的思想。(这个楼主应该明白,很多时候孩子不懂事,会在大人别有用心的思想灌输,语言引导下……我就不详细说了,能看懂就好。很多事情,防范于未然,白纸黑字写下来总是比口头承诺的好)
3.生活费,要,不管如何,让男方来看,楼主就应该要生活费。其实不止生活费,还有以后孩子上学的费用,都要考虑进去。最好让男方一次性付,不过基本不会答应一次性付的。那就固定时间给。
最后,好聚好散,在孩子的角度上,爸爸妈妈,永远是爸爸,妈妈。两个人能好好静下心来,聊一聊,把心结打开是最好的。
我不清楚男性朋友们是怎么看待夫妻闹离婚时孩子的问题。我也有过相同的情况,想到孩子就会犹豫很久。所以,楼主,如果可以,好好谈一谈。实在不行,那么,自己的利息自己顾好了。不要大方,该是自己的,一分也要拿回来。
这个是不可以的。就算是离婚。孩子也是你们共同拥有的。无论才法律上他给不给生活费。他是孩子父亲的事实改变不了。只要他是孩子的父亲。他就有权利去看孩子。没有人也没有任何法律阻止一个父亲看孩子。除非他有精神问题或者对孩子不好。让孩子产生恐惧。不然没有办法
你说的太笼统,你想离婚的原因是什么?结婚几年了,孩子多大了?就孩子的成长发育来说,缺失母爱或者父爱都是不幸福的,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很遗憾,不过,从你的话里看出来,他是个没责任心的人,就你最关心的问题来说,如果孩子大了,你真的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本身离婚这件事已经让孩子受到了伤害,让孩子没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所以你就更不能因为你的原因不让孩子见父亲,假如你经济基础不错,你也实在对他厌恶,那么远离他,去别的城市生活,不让他找到你们
如果想离婚。离婚后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见自己孩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义务抚养,照看孩子,不能由一人所想而决定。
如果离婚双方协议不能达成。那只有打官司用法律来解决。这样更公平公正。
子女的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谁也无法剥夺,这和扶养费没有关联。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子女的成长是需要父亲和母亲的爱,任何一方都不宜因自己的好恶,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同时剥夺子女另一半的亲情,这于子女的成长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