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