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有用吗

2024-12-13 18: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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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帮助人们弄清家庭账目,它是对双方财产的一种保护,而不是感情的障碍。现在年轻人的结婚年龄越来越晚,打算结婚的人大多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们可不想让这笔钱变成婚后财产。如果说在20多年前提起婚前财产公证,肯定会惹恼对方。但现在来办理公证的人心态都非常坦然,认为这很正常。从难以启齿到坦然面对,婚前财产公证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
我认为应当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努力办好婚前财产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乃至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有没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你会做婚前财产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