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过世了,留下一份房产,奶奶还在世,现在要拆迁了,爷爷有2个儿子5个女儿,现在要分这份房产,有争议

2025-01-07 1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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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肯定不合理。
看你的情况,你爷爷没有留有遗嘱是吧?首先,这个房子如果要分,有一半就要分给你奶奶,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剩下的一半,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分,没有就按法定继承来分。
那么就是你奶奶及你爷爷的2个儿子和4个女儿(因为有个已经不在了)。如果那个去世的女儿是在你爷爷去世后才去世的,那么则由其子女代位继承属于她的一份。法定继承,一般来说是均分。就是你奶奶等7个人,均分剩下的一半。不过,法律有规定了,对于被继承人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尽主要义务的人应当多分。
相关法律: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回答2:

你陈述的不太完整,也就是没交代现有房产登记是谁。姑且就算是你爷爷或奶奶的吧,爷爷去世后你爸爸与你叔叔们自然就获得了此房产属于你爷爷的那一半,如奶奶还健在爷爷的一半还有奶奶的一份。由于你父亲不在了,父亲的那一份自然属于你。拆迁补偿不以户口补偿,而是以房产面积,安置费是以户口给予的。
拆迁后的安置房,开发商只有你们作出决定由谁顶名才能签合同。你们的决定是由法定的法律公证为基准的。也就是说只能有一人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在此之前你们自己要达成一个协议,继承者如何给放弃继承者多少补偿。没有这些工作之前,你们谁也与开发商签不了合同。只有凭公证书才能签合同,及将来办房产证。
根据你的补充,此房是你与两个叔叔共同继承的房产,从继承顺序严格说来,是你母亲与你叔叔共同继承,也就是你爸的那一份自然转到你妈,这一份由于你爸不在了,其中的一半又自然转到你的名下,就是说你爸应得的那份你与你妈共同的,有你一半(无其他兄弟姊妹)。现在你们只有协商分割,达成协议到公证处法律公证。达不成协议,只能走司法程序,到法院诉讼。

回答3: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是不合理的,首先应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应为你爷爷的遗产,这部分遗产由你的奶奶和子女继承。没有抚养老人的子女可以少分一些。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回答4:

依法一半房产首先属于你奶奶,另一半房产属于你爷爷,因为爷爷已过世,如没有遗嘱,应该由你奶奶和你父亲的几个姊妹平均分配(女儿过世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继承,属于你奶奶的房产你奶奶给谁是她自己的权利,另外,在抚养老人时尽义务多的子女可以多分,不尽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

回答5:

不合理,老人有135平,另外的135平由老人和子女一起分,调解的话你父亲应该多分,走法律的话,如果你能证实老人一直由你父亲养得话,也可能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