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5-03-21 14: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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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2700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2700X7=18900元

4、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山东省的标准分别为4个月和8个月的青岛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青岛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80元(2011年的就快要公布了)
计算:2380X(4+8)=28560元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依据: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