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妻子为保险受益人父母能要保险赔款吗

2024-11-24 13: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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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晨报法援热线85773333消息(记者 孟丽)昨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晨报法援热线反映,丈夫车祸去世,生前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为她。现在保险赔款下来了,公婆要和儿媳平分,不知道公婆的要求是否合法。
李女士是铜山区农村居民,今年34岁。10年前,经人介绍,李女士认识了邻村青年董某,董某是货车司机。两人一见钟情,半年后登记结婚。家里是自建的楼房,比较宽敞,丈夫又是独子,所以婚后夫妻和公婆一起住,一年后儿子出生了,平时也基本由两位老人帮忙带,李女士开服装店,丈夫跑运输赚钱。
因为司机工作有危险,李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几年前在保险公司给丈夫投了人身保险,如意外身故,可获保险赔款12万元。李女士说,“签保险合同时,丈夫在保险受益人一栏中填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2个月前,李女士的丈夫驾驶货车到苏州送货途中,不慎和另外一辆货车追尾,当场身亡。事故责任书下发后,认定李女士的丈夫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丈夫出车祸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启动了赔偿程序,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李女士获得了12万元的保险赔款。公婆得知此事后,认为这12万元保险赔款是儿子用命换来的,两位老人也有份额,不能全部归儿媳所有,于是就向儿媳索要。
李女士认为保险合同中指定她是唯一受益人,这笔赔款当然归她一人所有,这笔赔款并不是丈夫的遗产,所以公婆无权继承。但是公婆不信李女士的话,认为儿媳想独吞这笔钱,与儿媳关系闹僵。
那么,指定妻子为保险唯一受益人的身亡赔款,父母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割呢?就此事,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张律师称,可以理解为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做的赠与,属于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已经不属于投保人在死亡时的财产,因此,其不能作为遗产,它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所以,董某生前购买的人身保险已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李女士自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从而取得保险金,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回答2:

保单指定受益人,除受益人外,其他人没有受益权力,所以父母是不可以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