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4000)×20%=3200元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
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进行捐赠,捐赠部分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
1、独立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35000*(1-20%)*30%-2000=6400(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适用3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000,这样计算是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一种简便方法)
2、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也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30000-2000)*(1-20%)】/【1-30%*(1-20%)】=29473.68
应纳个人所得税=29473.68*30%-2000=6842.11
3、合伙企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30万(应纳税所得额视为各项费用、成本扣除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35%-6750=98250.00/4=24562.50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4000)×20%=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