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工作八年多,签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公司裁员,要和我解除合同!怎样补偿?

2024-12-20 19: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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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首先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基本就是意思意思
本来就是无固定期
的劳动合同,随时随刻
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补偿8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