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制急需!

2024-12-28 00:58:0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食 堂 管 理 规 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规程,加强后勤服务工作,提高食堂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管理工作。
第二章 采购工作
第三条 食堂拟订一周菜谱,需外采原料,每天作出次日采购计划,交保卫科负责采购,其购资金与食堂当日进行结算。
第四条 食堂负责人应经常到市场上了解所购物品的市场行情,根据所购物品的市价,进行成本控制。采购人员进行原料采购时,必须做到货比五家,比质比价后采购。所购物品高于市价,质量差(除去时间、季节等客观因素),经查属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勾结)贪污,除企业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外并作开除处理,同时更换供应商。
第五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食堂规定的时间进行采购。
第六条 物品采购回来后 ,食堂指定人员进行质量、数量验收,验收员当场过磅,核清数字,保证所购物品新鲜、卫生、无杂质。
第七条 采购物品验收后,由食堂记帐员对所购物品按先后逐笔进行帐目登记,与保卫科采购人员作好交接记录。登记必须注明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金额,并开列单据。单据开列必须规范,不得有涂改。单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食堂留存,一联由采购人员保存,一联交财务科,采购人员凭据到财务科报销或结帐。对外来供应人员的结帐,财务科采用一批压一批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八条 对于不规范的单据,财务科有权不给予报销、结帐,会计帐目要当日登记完毕。
第九条 外采原料食堂要作好分类保管,作好防四害的工作。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变质等损失,由保管人员全部承担。
第十条 食堂外采原料只能熟卖,不准生卖或转赠。
第十一条 食堂在厂内购买肉品,同外采办理。
第十二条 外购资金按收支两条线办理,不允许混用。
第三章 清洗、加工工作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售卖间内必须穿好工作衣、帽工作帽要遮住头发,口罩要遮住口、鼻。
第十四条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操作间、售卖间,若确因有事,应穿好工作衣帽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 食堂人员严禁穿工作衣帽出操作间、售卖间;在操作售卖过程中不得说闲话、不搔头、不挖鼻孔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且不雅观、不卫生的动作。
第十六条 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品清洗、加工、储存、搬运过程中必须将生熟分开,以免造成串味或污染。
第十七条 小食堂的操作台,工具器具,盛装器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 食堂用于盛装各种食品、原辅材料等容器,要离地离墙放置。
第十九条 清洗要做到有质有量,应剔除食品中的杂质、污物等,严禁将已清洗物品与未清洗物品、废弃物品接触。彻底搞好食品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清洗时要合理利用水源,不浪费一滴水,清洗结束,要及时关闭水龙头。
第二十一条 清洗遗留下来的废物要及时处理(相关工作已经完毕10分钟),不得随意堆放在水池、案板、墙角等地;
第二十二条 在清洗加工售卖过程中落地的,可重新利用的重新利用,熟食落地不能再使用的禁止使用。
第四章 饭菜供应工作
第二十三条 食堂必须每餐按规定时间供应饭菜(具体时间另行规定),食堂人员要经常了解各部门情况,尤其是生产部门各班次上班人数,以保证上下班员工能及时就餐。
第二十四条 大食堂(包括新、老宿舍区)的中、晚餐菜肴品种不得少于8个,夜餐不得少于3个。小餐厅三菜一汤的标准,荤、素菜要搭配的得当,价格适当拉开。
第二十五条 每餐菜肴的品种、价格必须在当日开饭前认真书写在黑板上,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员工
第二十六条 食堂菜肴应根据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合理供应,尽量将饭菜放置在保温装置中进行保温。
第二十七条 食堂每餐的菜肴搭配得当,大食堂(包括新、老宿舍区)相连两天做到不完全重复同样菜谱,而且要做到配料适当,咸淡适口。
第二十八条 售卖的米饭和菜肴不得有生、烂、糊等现象出现。
第二十九条 禁止使用已腐烂的原辅料。出售的饭菜必须清洁卫生,不得有影响饭菜安全卫生的异物存在。
第三十条 供应饭菜应根据购买饭菜人员的数量不断调整供应饭菜窗口的个数,以保证饭菜的快速供应。食堂工作人员应热忱服务,不得与员工发生争吵或拒绝售卖;负责售卖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视同仁,不得给人情饭或售卖饭菜不收饭菜票。
第三十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在员工就餐过程中,及时(十五分钟)清扫好已就餐结束的桌面,以保证下一批员工就餐。
第三十二条 食堂应安排人员值班,对驾驶员及相关人员,保证24小时服务。
第三十三条 员工每次用完餐后,食堂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大厅、门窗、操作间、售卖台、桌椅、仓库、等清扫干净,做到桌椅摆放整齐,操作间、售卖台、桌面、地面无废物、残留物、无明显积水,售饭大厅无污泥、积水及废弃物等。
第三十四条 大食堂有来宾就餐,由食堂负责人按各部门开具的凭条供应饭菜,同时并主动予以安排座位,要将桌面打扫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