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帐单对方单位盖章了,经手人未签字,由我方人员随手签的对方名字,现对方不认帐,我方代签字的人犯法吗

2024-12-23 07: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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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账单只是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之间一种款项核对,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直接证据,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因此也不存在什么犯罪一说!

回答2:

双方单位对账,如果单位在对账单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经办人没有签字或者代替签字一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