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只是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之间一种款项核对,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直接证据,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因此也不存在什么犯罪一说!
双方单位对账,如果单位在对账单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经办人没有签字或者代替签字一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