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定残是在病情稳定,基本上可以停止手术等治疗,这样就可以去鉴定了。
结案以后也可以鉴定,鉴定如果评上等级,可以重新起诉,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治疗终结后三个月就可以。
什么叫结案?
结案就是一切结束了
定残随你什么时间
只不过结案前可以谈要求
结案后定只能上班混
你这种情况只要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
交警这一块就不能扣你车了
对方起诉
法院倒是可以扣你车
你想提车最简单的方法就是
不要交警调解
调解要双方请求的
你不要调解
交警不可以扣你车
直接上法院吧
定残需要在治疗结束以后。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前期抢救性治疗,是由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救助机构现行垫付。所以,如果你办理了交强险,你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交警扣押车辆,只能用于调查取证,不得做其他用途。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就应当将车辆返还给当事人。如果交警已出具认定责任书,那么
建议:1.向处理该事故交警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警部门反映情况,进行行政复议。
2.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返还该车辆。
建议先进行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