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就合适,你不同意就不合适。因为即使另立合同也要再合同上注明 这个合同的 最后签字是 (双方同意)。。
1、国内一般都是不做的部分不计算结算造价,如另立合同,需约定市场价调整的问题。2、国际有的做法是,不做的工程造价中的利润计算级承包商,这点国内比较难做到。
合适的,如果不这样,你的结算无法办理,你后期的工程款也无法办理
这没什么不合适的,只是业主违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