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升级后怎么操作

2025-02-24 1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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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新增多项功能。纳税申报时要注意,新系统调整发票勾选、确认的操作时间,纳税人上月申报期结束后第一日到当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归属于当月申报期。
新系统取消了自动确认
  根据规定,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5月-7月期间适用取消认证政策的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类企业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据统计,厦门目前发票免认证的户数已经达到5.67万户。
  目前,国税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已升级为2.0版,纳税人可登录该系统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尤其要注意的是,升级后的系统取消了自动确认,发票查询平台每月最后一日不再将已勾选未确认数据进行自动确认。特别是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的纳税人请务必在申报日前一天确认勾选需抵扣的进项发票,方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勾选未确认的数据将退回
  据介绍,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增加批量勾选发票下载数据内容。在批量勾选模块的下载文件中,增加发票的销方名称、金额、税额信息。
  此外,将原有的每月一次确认修改为每期可多次确认,纳税人可在每个勾选、确认周期内,多次进行勾选确认,已确认数据不能修改,纳税人当日确认的数据,次日可通过“抵扣统计”查询到可抵扣数据(含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纳税人勾选确认后,可以查询并导出当期汇总,当次确认的发票数据,以及当期历史确认的发票数据,并增加查询结果打印功能。
  超过可操作期,仍未确认的数据,平台将自动将已勾选未确认的数据回退为未勾选状态,视同当月未做勾选,符合抵扣的时限规则时可在下期继续进行勾选。
正式申报后不得再勾选确认
  据国税工作人员介绍,新系统调整发票勾选、确认的操作时间,纳税人上月申报期结束后第一日到当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归属于当月申报期。
  比如,上月和本月申报期均为15日,当期勾选、确认时间为当月16日到次月13日。
  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工作人员提醒新纳入‘营改增’的这部分纳税人,一定要在确认期前手工确认所勾选的这部分进项发票的数据。但是一旦纳税人在正式申报之后(含申报当天),不得再进行勾选确认的操作,如果再进行勾选确认,这部分所勾选确认的发票将没办法进入本期申报抵扣的数据,也无法参与到下期申报抵扣。
参考: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301/19/31001692_5386145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