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海南滨海大酒店总经理罗海平(已被判刑)因涉嫌非法经营土地、诈骗等经济犯罪问题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罗为了寻求保护,于1993年元旦前来到韦泽芳家,向韦介绍了军科院要抓自己的情况,送给韦人民币1万元,要求韦提供保护。韦表示在政法委会议上研究一下。1993年2月,韦泽芳主持召开会议,就军科院要抓罗海平一事作出了“海南省政法机关不予协助”的决定。同年3月2日,韦泽芳带领有关人员前往海南省军区招待所,向赴海南办理罗案的军科院有关领导表示,认定罗海平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致使军科院保卫部门未能及时将罗梅平拘捕归案。罗为了感谢韦的“保护”,又送给韦泽芳5万元人民币,韦收入并用此款购置了6台空调,剩余的钱全部消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