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暂)住证的时限:
1、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公民一旦到了居住地并准备长期居住后,应首先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3、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的,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8个工作日。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
1、第九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2、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第十二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第十三条 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的,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8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办理居(暂)住证的时限:
1、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公民一旦到了居住地并准备长期居住后,应首先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3、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的,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8个工作日。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
第九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 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的,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8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有两种方法可以办理到暂住证1.通过单位办理,这种方法对于个人很简单。你只要去单位人事部门,交上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照片,没有身份证的交上户口本原件也可以办理。其他的就是等单位给你办理好你去拿了。2.个人办理。这个比较麻烦,你必须和租房的房东联系,让他协助办理。房东需去当地居委会及片警备案,经过居委会同意及片警签字后,让房东拿着你的身份证和2张一寸照片,还有居委会的介绍信、片警签字等去派出所办理,要是办理人少的话,立等可取。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