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5、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
6、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虚开增值税发票后果严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四部委部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
情形1:存在交易居间人
情形2:存在垫付货款情形
情形3:混淆了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和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情形4: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5:交易资料不全
情形6:企业自查补缴税款
只要是有经济业务实质,就不属于虚开发票的范围。
一个国家都有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