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 法律问题

2025-01-07 01: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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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汽车修理作为一种服务,订立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车主和汽修门市,你作为工作人员只是为汽修门市工作的,不具备主体资格,也就是说你只是修车的,你不是老板,要车也不能和你要,你当时就是代表修车铺收的车,你只要证明两点,一,当时你在那个修车铺工作,你的行为是代表修车铺,不是代表你个人,说白一点,是修车铺收的车,不是你收的车。二,当时的那三百元你交给老板了,如果这条证明不了,最多也就是为这300元负责任。再说,你离开修车铺的时候也不能带着车走啊,即使你想走,老板还不让你开走呢,所以你没有责任,他跟你要不着。

回答2:

这个他起诉你主体就不对,虽然是你给开的收据,但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这个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车主和汽修部,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后果由汽修部承担,与你无关。即便你也存在过错,也应当由汽修部承担责任以后向你追偿。

回答3:

你要提供你不是修理厂老板的证据,押金条子只能证明你收他了300元,并不能证明是你处置了事主的汽车,法院在当庭调查的时候会调查清楚的,你实事求是的说就行了。

回答4:

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其靠自己的能力独立生活的视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们的合同便处在效力待定的情况下,你可以催告其监护人追认,享有催告权,催告一月之后未作表示的应视作默视同意但其父母若不追认或撤销的,合同会被视为无效合同.自视无效
如果是后者就完全不用担心,合同有效.双方均有权利义务关系

回答5:

由于政策原因,既然己经分给其它村了也就不能再要了。集体土地拿出去卖是要是要经集体成员同意的。显然您是不愿意把地让给人家盖厂房的,那么您可以上管该生产队的部门告状。主张自己的权益,必要的适也可以打个民事官司。请您尽快解决此事。也希望您会得到一份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