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打架造成对方轻伤害,已经涉嫌犯罪,应当如实承认,否则还可能从重处罚。因为定罪办案还要依靠证据,不只是凭口供。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作为一个资深打架高手,派出所的常客,我劝告你互相打人后别报警,尤其别打110。哥是从来不主动惹事的人,但是被人打后你再打别人就算是斗殴,不管谁伤的重,打了110后就很麻烦,首先110来了是不管事的,他不可能帮你打架这是肯定的,其次他也不可能阻止你打架,真的,尤其是你这边人多的时候,110真不敢管,人家工资高高的没事出来阻止人家打架这不找事么?但是作为一个搅屎棍,他们会,几乎肯定会跟你们说:别当着警察面打架。。。这话很深奥啊,这也是他们能做的最大贡献了,这话不是我瞎编的,我亲身经历的,然后就假装极力的阻止你们打架,过程中还会不小心踩在倒在地上的某个群众身上,之后就是带大家去派出所。如果伤的人很重,那么肯定是要去的,如果伤的不重,他会简单处理,留个身份证号,然后开个单子,下面是关键,他会问需不需要去派出所,一定不能去,去了之后就是另一套程序了,现在搞个什么行动,名字我忘记了,一旦打了110并送了派出所,就全部都得录下来,然后会跟你一辈子,以后什么提干啦,作为什么企业法人啦都不行了,因为去公安局开那个好人证明的时候就查出来了。
所以我劝你一旦遇到打架的事,千万别动手,动手了就麻烦,你应该直接躺地上装死,或者弄得自己满身是血,然后额对方就行了,现在没个10万怎么也治不好一个人,如果你非要打的话,一定要让他内伤,别能看出来,像肋骨之类的都是挺容易断的,用脚踹就行,或者他腿上的骨头也容易断,踢断了就说他踢你的时候踢在柱子上了,去了派出所就死不承认,就说没动手,是他自己摔得,再找两个人证明自己没动手就ok,然后假装可怜,说自己多么好,你要知道如果达到轻伤就得拘留了,什么是轻伤?鼻梁断了就是轻伤,懂了吗?
你这种情况一旦去了派出所,或者上了法院就双方都麻烦,那帮警察能向着谁?还不往死里整你们?到时候身份证上就都有标记了,双方不用说都是故意伤害,我就是有一次女朋友被楼下的人半夜上来调戏,我正好在她家,那个人半夜10点左右上来调戏她好几次了,我就跟他吵,哥从来不先动手,骂多难听都不要紧,终于他先动手打我了,然后我打他,把他头打破了,呼呼流血,但是为了以后他不上来调戏我女朋友我就报警了,你知道警察说什么?他们说不管调戏这事,但是你们打架得管,说我把他打破头了,得拘留3天,你懂了?还得赔钱,最后悲催的是我,这个世道就这样,虽然最后我没赔钱也没拘留,幸亏我来了一帮哥们,我说我女朋友不租这房子了,你家在这跑不了,这事才算完,要不就麻烦,所以靠警察是没用的,多交几个好朋友是真的。
你应该尽量把责任对给对方,不然,对你都没好处。
1:承认吧,死不承认只会让事情扩大化。
2:协商调解处理吧,以后不能在冲动了,吸取教训。
死不承认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