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员工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是非法用工单位。员工遭受只有伤害的,不能认定工伤,应当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楼上回答的有点问题,首先是非法用工了,先可以到劳动监察进行投诉,这个没有错。
问题出在: 就我个人认为,认定工伤好像有点问题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您的雇佣方没有法定的用人资质,您的这个工伤认定怎么下,也就是用人单位在认定书里怎么出现。
先要求认定工伤,后按照工伤标准要求赔偿,工伤保险条例66条规定明确了
可以的,只不过名称不一样,按照非法用工,叫工伤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