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问,在试用期内,合同已签三年,离职证明已签,辞退理由就是说我旷工三天,我有写病假条说我旷工

2024-11-24 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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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4关帮你解决问题:
  1、首先你要确定签的是辞退证明,不是辞职证明;
  2、说你旷工,你要举证请假没有旷工;
  3、如果不能举证没有旷工,你要厂房举证旷工要开除的规章制度,如厂方没有相关制度,到此关你就胜了,如果厂方有,转第4关;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定内容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相关规章制度你是否签字确认知晓?到此如能找到用工方存在以上瑕疵,你即可申请到公司无理由辞退工资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望采纳,有问题可继续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