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劳动合同法,财富没有了希望好心人来帮帮我谢谢了

2024-12-21 13:48: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生效,并未规定需要到劳动局备案,现今一般劳动就业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时,会要求用人单位出示劳动合同书,劳动监察也会检查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况,这起监督和规范作用,但并不妨碍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执行。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要求查处;若损害已经产生,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民事诉讼索赔。

回答2:

劳动合同不用劳动局备案的。你公司盖章,你签名。这样就可以了。试用期同样有效。即使你公司签了合同不给你。你也不用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有规定,签订合同后甲方不给乙方一份的话,相当于没牵,有争议时甲方不得以已签订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就是合同无效

回答3:

1.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与是否试用期没有任何关系。只要签订形式不违法,经双方签字盖章就是有效的。
2.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应当给你一份,否则是违法的。
3.单位关于备案的说法是错误的。用工备案与试用期或正式期没有任何关系。单位应当在你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用工登记。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回答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个人各一份。有关备案,我没有找到国家的文件,但各地的文件大同小异,基本内容是: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所以,只要你进单位开始工作,他们就必须跟你签合同而且备案,否则就是他们的问题。
如果牵扯劳资纠纷,不用担心,劳动合同是他们必须提供的,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他们就得从你开始工作之日起按照百分之二百给你补发工资。
你只要能够证明你什么时候开始在这个单位工作就可以了。

我不是专业律师,只是对这类问题有些兴趣。如果你需要帮助,建议你去搜一下“劳动合同+ 法律援助”,可以找到专业的劳动法专家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希望能够帮到你!

回答5:

1、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一定要备案。
2、备案问题可能与当地政策有关,咨询当地。
3、劳动合同文本职工应持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