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具体是这样算的:1、先算公摊系数,公摊系数=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2、通过公摊系数计算,每户的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各户套内建筑面积。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如何计算: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1998]第1285号):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一、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①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②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二、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设施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积; (2)各单元与楼房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1)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 (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因此,商品房销售面积公式还可表达为: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1+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房屋面积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三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和阳台建筑面积。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
1、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
1、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