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的法定平均制度工日(也就是平均计薪日)是21.75天(365日历天数与104休息日的差数再平均为12个月),所以你的平均日工资为60.69元。
按照劳动法律的原则,休息日加班应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工资。
所以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你单位在生产任务不足时安排员工补休后不再发放加班工资,此行为并不属于克扣加班工资的违法行为。
回答可能不如提问者的要求,但宁愿不得悬赏也只能依法解释,不好误导提问者。
属于合同违约,即私自将加班改为倒休,减少应发放工资,可以追回。在职职工随时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因此你可以将各方面因素都考虑好后,讨回被扣发的工资。
1320元是深圳的最低工资来的,在每月周一周五正常出勤的情况,就可以拿到1320元的,超出来的时侯要按加班计算的,没有出勤的情况下,只要当月工资没有低于1320元, 且没有晚上加班或周六周日加班的情况,就算合法的。